收藏
设为首页
您好,
[退出]
收藏
设为首页
通行证
密码
首页 > 电子报纸 > 陕西工人报 > 20120206期 > 第A2综合新闻版
往期回顾
西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禁止跳级留级

www.xplus.com 2012年02月06日 陕西工人报
  本报讯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或留级。这是最新出台的《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义务阶段跳级留级的明确规定。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方可被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每一学段内升级采用直升式,不允许跳级或留级。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可以根据其学习能力安排在相应年级学习相应科目或其他学习内容。完成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学生,均可参加高中阶段入学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其参加中考的权利。(邓月娟)

陕西工人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回顶部
杂志推荐
| 关于我们 | 产品和服务 | 商务合作 | 诚聘英才 | 著作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喜阅客户端下载 | 报刊精选库 | 友情链接 | 返回顶部 |
新数通盛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119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971号
Copyright © 2003-2012 Xplus.com, all rights reserved